以下哪一项不属于国务院的主要职权
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
简述国家预算法的内容
1994年3月22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是一部综合性的预算法,共设11章79条,对国家预算总原则、管理职权、预算收支范围、预算编制、预算审查与批准、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策、监督和法律责任等事项做出全面的规。
简述国家预算法的内容
#1994年3月22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是一部综合性的预算法,共设11章79条,对国家预算总原则、管理职权、预算收支范围、预算编制、预算审查与批准、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策、监督和法律责任等事项做出全面的规。
简述我国现行的预算管理体制的特点
预算法涉及的对象,既有政府又有人大,政府系统内既有中央政府又有地方政府,人大内,既有代表大会又有常委会。概括讲,划分预算管理职权,主要是合理配置权力机关、行政机关、预算主管机关之间的职权。总的来说,政府负责编制,人大负责审查和批准;政府负责执行,人大负责监督。权力。
国家预算的相关法律
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预算法、审计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等。我们这里所说的预算管理包括预算的编制、审查批准、执行和监督。我国宪法规定,国务院行使编制和执行国家预算的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审查批准国家预算。
简述国家预算管理体制的概念实质
法律分析:国家预算管理体制是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规定预算收支范围和预算管理职权的一项根本制度。国家预算管理体制。预算汇总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决定中央预算预备费的动用;编制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监督中央各部。
简述我国现行的预算管理体制的特点
预算法涉及的对象,既有政府又有人大,政府系统内既有中央政府又有地方政府,人大内,既有代表大会又有常委会。概括讲,划分预算管理职权,主要是合理配置权力机关、行政机关、预算主管机关之间的职权。总的来说,政府负责编制,人大负责审查和批准;政府负责执行,人大负责监督。权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什么
有权审查和批准国家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有权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有权选举和决定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并且监督这些机关的。职权范围内决定本地区的重大事务,有权组织本地区的其他国家机关,并监督它们的工作。由此可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